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(ICP及BBS)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:
-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。
- 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。
- 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。
- 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。
-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,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、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、用户信息
- 安全管理制度。
- 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,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。
- 、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办理ICP含BBS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
- 单位介绍信
-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
- 公司章程复印件
- 验资报告复印件
- ISP专线接入/主机托管/空间租赁协议书复印件(办理BBS的必须是主机托管).
- 主机托管/虚拟机提供商的ICP证或者ISP证的复印件(如果主机托管/空间租赁提供商是在宁波以外的地区,需要出示两份的提供商的ICP证或者ISP证的复印件,如果是主机托管必须提供提供商的ISP证的复印件)
- 公司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- BBS版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版主的简历(不少于2页)
- 与主机托管商的关于办理bbs的补充协议
注:
-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,如材料多于一页,则每页均需盖章或盖骑缝章。
- 如网站没有信息公告服务,则不需上述所列第八项、第九项内容。
- 关于所需材料的具体格式请参照相关文件。
常见问题:
- 申办ICP经营许可证必须到公司注册地所在通信管理部门申请。
- 在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,如果一个网站对应多个域名,在申报材料中必须全部填写。
- 一个公司多个网站,每个网站都需要一份完整的材料, 审核费用按照网站数量收取。
- 公司注册地在宁波,机器托管在外地,需要在注册地通信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,在服务器托管所在地通信管理部门进行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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